网络视听监管新规即将实施(网络视听监管新规即将实施吗)

2024-03-06 17:54:25azu

互联网视听内容审查和电视内容审查即将合并,新的政策法规终于落地。

近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的一份通知在同行中流传,该通知对重点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包括网络电影、网络剧和网络动画)的备案做出了新的规定。

根据现行规定,上述原创网络视听节目由网络直播平台备案,内容由提供网络节目的公司和网络直播平台内具有审查员资质的团队“自审自播”。新办法规定,网剧、网络大学、网络动漫等网络内容由制作公司备案后报省广电局审查。审查过程包括拍摄前对拍摄策划剧本的审查和拍摄后对网上拍摄的审查。网络平台只有经过广电部门审查后,才能购买具有上线备案号的视听内容。

网络视听监管新规即将实施

早在2016年12月于成都召开的第四届中国互联网视听大会上,国家广电总局聂晨曦局长就在主旨演讲中明确指出:“要按照‘一个标准、一把尺子’的要求,构建线上线下同心圆,进行线上线下导向管理。其中明确指出,未来网剧的审查标准将与电视台保持一致,电视不能播出任何内容,网络也不能。”

近日,《国家商报》记者向多位业内人士求证新规是否属实。“新规定意味着台湾网络的内容审查将得到整合,并将于明年2月实施。”内部人士表示。

图片与此无关(来源:视觉中国)

新规出台:意料之中,情理之中

“新规尚未正式出台,具体做法可能会有一些变化,更符合实际情况。但这个事情肯定是真的,新规也是真的。”当听记者一条条宣读流传的“网络视听节目审查新规”时,业内人士笃定地说。

有五项新规定。根据与业内资深从业者的交流,《国家商报》记者首先将对新规进行逐一“解读”。

一是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动画片将于明年2月由节目制作公司(影视制作方)备案(包括节目策划备案和网络备案),不再通过网络播出平台备案;

关于网络视听节目的备案,最初的网络视听节目最初是由网络播出平台备案的,即优酷、腾讯、爱奇艺等视频网站。新规规定电影要备案,即谁制作谁备案的原则。

网络视听监管新规即将实施

第二:节目策划报送备案后,未取得策划备案号前不得拍摄(人工进行立项审批,发放策划备案号)(与电影、电视剧项目管理要求相同);

新规规定,网络视听节目在拍摄前必须取得规划备案号,否则不得拍摄。这与电视剧开机前获得省广电局的“拍摄许可证”是一样的。

第三:节目提交备案后,片方会提交给广电审查,审查通过后,会给节目发放备案编号;

拍摄许可拍摄制作完成后,拍摄需报省广电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上线资格。

第四,如果网络播出平台进行碎片化合作,必须购买已取得上线备案号的节目(可能存在未取得上线备案号的节目不得上线播出的风险);

“优爱腾”等视频网站只能购买具有省广电局颁发的上线备案号的内容。如果您购买的节目尚未获得在线备案号,则可能无法播出。

第五:新规实施后,所有录制的节目都要进行策划剧本和上线影片的审查(一剧初审),审查通过后发放备案号。

总之,网剧、网络大学、网络动画的剧本和电影都要经过省广电局的审查。它不再与电视剧的审查机制区别对待。

“新规即将正式出台,但新规酝酿已久。这不是一个突然的决定。每个人都认为这是合理的,也是意料之中的。”内部人士告诉《国家商报》记者。

广电总局:互联网下的一把尺子和一个同心圆。

正如业内人士所言,网剧监管趋严、网台定标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自诞生以来,网络内容经历了一段时间的“野蛮生长”。与传统电视剧从拍摄前到播出前层层送审相比,网络电视剧的审查环境堪称“宽松”,视频网站可以“自查自播”。

近年来,监管阀门逐渐收紧。自2015年以来,监管部门频繁出台关于网络内容的政策,执行力度明显。在2015年全国电视剧行业年会上,广电总局电视剧司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公开表示要加强对网络剧和网络自制节目的管理:“电视什么都不能播,网络也不行。”2016年,一批网剧和网络大学被广电局下架整顿,视频网站也对网生内容的注册和备案提出了要求,由视频网站统一盖章并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2016年12月8日,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视听大会上,国家广电总局局长聂晨曦在主旨演讲中明确指出:“要按照线上线下导向管理和‘一个标准、一把尺子’的要求,构建线上线下同心圆。其中明确指出,未来网剧的审查标准将与电视台保持一致,电视不能播出任何内容,网络也不能。”“对传播淫秽色情、没有节操、没有底线的人,对利用网络视听实施犯罪、侵害人民利益的人,必须依法从严管理、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在新规定出台之前,大型视频网站和知名公司的制片人已经主动按照更高的标准对待在线内容。“校园霸凌的镜头不能拍,未成年人抽烟的镜头也不能拍……”今年9月,一家制作网剧的小公司向《国家商报》记者介绍了原创网剧的内容要求。“如果不符合要求,网站将不会被购买。“

今年10月3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采取措施解决天价明星片酬和虚假收视率(点击率)等推高制作成本和破坏行业秩序的问题。网络综艺和电视综艺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电视剧和网络剧(包括网络电影)所有演员的报酬不得超过总制作成本的40%,主要演员不得超过总报酬的70%。

在演员和嘉宾的片酬中,网络视听内容和电视内容被一起对待,这也被业界视为网络内容监管将进一步巩固的信号。

业内人士:新规实际上是一次供给侧改革,有利于行业向品质化迈进。

自2011年以来,网剧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井喷期。2014年,网大的概念再次被提出。网络视听的原创内容已经成为一座“富矿”,被各路入局者广泛挖掘。

在市场驱动下,网络视听产业链得到延伸和整合,受众付费比例显著提升,新一代年轻人的观看习惯得到养成。

随着专业团队的加入和监管环境的日益明朗,网剧和网综领域已经出现了极其优秀的原创内容。这些案例不仅实现了商业和口碑双丰收,还被海外播放平台买下版权,成为国内内容“走出去”的先行者。

但总体来看,网络视听内容仍然良莠不齐,特别是网络大学的质量还没有到来。网大的粗制滥造、“一窝蜂蹭热点”、劣币驱逐良币也是业界最为诟病的地方。“如果网大的名声很臭,每个人听网大的时候都会感到低落,这对行业的发展不利。”一位内部人士曾对《国家商报》记者表示。

同样的内容不能在传统播出平台播出,但可以在新媒体渠道广泛传播。这种错位不是理想状态。视听新规将对行业产生哪些影响?

“政策当然是一种限制,但限制实际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整个行业的竞争相对公平。”该视频网站相关负责人此前对媒体表示。“网络视听内容应该靠自身实力和特色取胜,而不是钻监管的空子。我们要坚持艺术创作规律和专业水平,为更精细化的目标受众生产更精良的内容。”

“其实之前没有明文规定的时候,我们公司制作的网络节目就已经符合电视标准了。”一家大型影视公司的从业者告诉《国家商报》记者,“必须承认,很多网络视听作品在质量上完全不合格,但却充斥市场,占据了大量资源。对在线学生内容的监管和升级实际上是一项供给侧改革,有利于行业走向质量,避免劣币驱逐量币。对指导创作肯定是有好处的,有效纠正资本的盲目性无疑对专业、有实力的影视公司更有利。"

国家商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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