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席记者葛通讯员宾法
4月21日,杭州市滨江区法院对知名主播薇娅及其关联公司钱逊(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薇娅YEATION(广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含有“薇娅”字样的公司名称并变更公司名称登记,并登报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10.1万元。
2020年底,原告发现Tik Tok平台上出现了一个名为“Viya YEATION”的账户,并将其认证的商业实体Viya YEATION公司诉至滨江区法院。庭审中,钱逊公司申请行为保全。经过审理,法院裁定,Viya YEATION公司立即删除或更改Tik Tok账户“Viya YEATION”的昵称和个人介绍,删除“Viya”字样。
法院认为,通过原告对艺名“薇娅”的广泛、持续使用和宣传,在直播销售和互联网领域,消费者与艺名“薇娅”建立了密切联系并拥有较高声誉。原告薇娅与原告钱逊公司签订《独家主播经纪合同》,授权钱逊公司使用其艺名“薇娅”,并享有该艺名商业使用的合法权益。艺名“Viya”不仅作为Viya和千寻公司的艺名发挥了作用,而且还起到了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作用。因此,艺名“薇娅”不仅属于薇娅的姓名并具有人格权属性,而且作为原告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标识,具有商业化权利、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也受到《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被告维雅易安公司经营的Tik Tok“维雅易安”账户中,昵称、头像和个人简介均含有“维雅”字样,属于在生产经营中广泛、突出使用“维雅”或其企业名称。被告通过了Tik Tok的认证,并在该账号中显示了公司名称,该账号与Tik Tok的“Viya YEATION”账号存在对应关系,属于在互联网平台上使用公司名称。被告在Tik Tok从事与原告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直播销售业务。而且,被告成立时间晚于艺名“Viya”,仍将“Viya YEATION”注册为公司名称,主观上具有较大的依附“Viya”知名度的意图,意图利用“Viya”的声誉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这种行为会使公众误认为被告与原告有特定的联系,也会使本想访问薇娅Tik Tok账户的公众在看到“薇娅YEATION”后访问该账户,这无疑会在点击量与商业利益直接相关时给被告带来好处。未经许可,被告在企业名称中使用“Viya”字样,在Tik Tok账号中使用“Viya”字样,构成对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张军
校对: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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