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2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3.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5.第三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应当遵循公平合理、惠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6.第三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应当遵循公平合理、惠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7.第四条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8.第四条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9.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易行港公共查询1561.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2.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3.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4.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而取得所得的人,以及在中国境内不居住而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境内公民、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5.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而取得所得的人,以及在中国境内不居住而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境内公民、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6.居民纳税人
7.居民纳税人
8.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9.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0.非居民纳税人
11.非居民纳税人
12.在中国境内既无住所又无居所或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为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3.在中国境内既无住所又无居所或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为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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